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者:龚影寒发布时间:2022-03-26浏览次数:14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相关工作部署制订以下复试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调责任规范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制定落实我院的研究生复试具体方案细则,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按学科专业方向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行为。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

4、为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将统一组织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并在正式复试前一天组织各该组考生进行平台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复试形式、内容与时间

(一)复试形式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情况,我院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面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见附件一),考生必须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文件要求参加面试。

(二)复试内容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学科教学(思政)分别根据各自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

另外,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纲要》,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

我院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42-3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42日上午800开始,分两个组同时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的一志愿考生复试。

43日上午800开始,进行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的一志愿考生复试。

三、复试组织管理

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见附件二),并按照规定提交需要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成立复试小组、做好复试面试工作;做好纪律教育和复试监管。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材料准备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三)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中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2、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

以上资料需拍照或扫描,WORDPDF或者JPG格式均可,并于328日15:00前打包发送至学院招生专用邮箱:shnumks@163.com

打包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用“报考专业方向的名称 + 姓名 + 手机号”,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张三 + 15566668888”;学科教学(思政)用“学科思政+姓名+手机号”。

3、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提交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复试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成立复试小组

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成立两个复试小组,学科教学(思政)成立一个复试小组。

每个小组由5名业务能力高、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

(三)纪律教育和复试监管

在复试考试前,将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要求学生通读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四),并要求考生在正式面试时首先通报考生姓名、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宣读“我已知晓《诚信复试承诺书》之内容并保证遵守,违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在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考生按规定开启摄像设备,利用“双机位”进行网上巡视监控。

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根据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向考生告知复试结果。

四、调剂工作

我院一志愿招生复试结束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调剂,相关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缺额信息,开展调剂工作。

2、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及相关情况,全面了解、审慎挑选。

3、及时给予考生回复,安排相关复试事宜。

4、对考生发拟录取通知。

五、体检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人员密集的地点聚集,我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执行。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与信息公开

1、全部录取工作均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

2、录取人数遵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3. 总成绩计算方法:对于初试满分为500分的学科,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4、根据全面考核的原则,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5、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八、违规处理

1、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复试考场规则》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在考前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本办法由我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328930

九、附件

附件一:腾讯会议简易使用说明-考生版

附件二:复试考生须知

附件三: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四: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0326



01- 附件一:腾讯会议简易使用说明-考生版.pdf

 01- 附件二:2022年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docx

01- 附件三: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01- 附件四: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