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者:赵梦叶发布时间:2024-04-03浏览次数:704


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有: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的理论与党的建设、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专硕:学科教学(思政)含沪赣合作项目。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调责任规范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按学科专业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行为。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复试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参加复试,须主动申请全程回避。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工作开展监督,受理有关工作的信访举报,并按规定严肃查处。

4、为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将统一组织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或学科教学(思政)

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具体要求见附件《调剂报考条件表》。

(四)原则上,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要求见附件《调剂报考条件表》。

三、调剂时间及程序

马克思主义学院调剂生的复试工作48日开始,在423日前完成。

调剂程序:

1.欲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准确填写信息。

2.学院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研招网发送接受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

4.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过时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5.马克思主义学院最后审查确定是否录取。

四、复试办法

参照《上海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马克思主义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择优进行复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院相关工作部署,制订以下复试办法。

(一)复试形式

我院复试采用线下现场面试形式,统一在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东部文科实验楼(具体安排复试场所另行通知)进行,考生必须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二)复试内容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分别根据各自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的面试题分一级学科专业题和各专业方向题。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

我院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定于411—12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411日上午8:30开始,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进行调剂考生复试。

412日上午8:30开始,学科教学(思政)进行调剂考生复试。


五、复试组织管理

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提交需要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成立复试小组、做好复试面试工作;做好纪律教育和复试监管。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材料准备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一)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二)成立复试小组

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成立一个复试小组,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成立两个复试小组。

每个小组由5名业务能力高、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

(三)纪律教育和复试监管

1、在复试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宣读考场规则或要求考生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程序告知考生复试结果。

六、体检工作

录取的考生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工作与信息公开

1、全部录取工作均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

2、录取人数遵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3.总成绩计算方法:对于初试满分为500分的学科,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4、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九、违规处理

1、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在考前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十、附则

1、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校。考生车辆及陪同人员、车辆不可入校,请考生知晓并务必带好相关证件。

2、本办法由我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328930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043   




附件1:《调剂报考条件表》

调剂报考条件表-.xlsx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

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签名后学院留存.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