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者:赵梦叶发布时间:2024-03-22浏览次数:10

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签名后学院留存.pdf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院相关工作部署,制订以下复试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调责任规范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按学科专业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行为。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复试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参加复试,须主动申请全程回避。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工作开展监督,受理有关工作的信访举报,并按规定严肃查处。

4、为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将统一组织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复试形式、内容与时间

(一)复试形式

我院复试采用现场面试形式,统一在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东部文科实验楼(具体安排复试场所另行通知)进行,考生必须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二)复试内容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和非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分别根据各自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的面试题分一级学科专业题和各专业方向题。

另外,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纲要》,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

我院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32930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329日上午8:30开始,分两组同时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第一组: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第二组: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和非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

330日上午8:30开始,分三组同时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第一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中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党的理论与党的建设”;第二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第三组:“思想政治教育”。

三、复试组织管理

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提交需要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成立复试小组、做好复试面试工作;做好纪律教育和复试监管。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材料准备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一)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暑期教育硕士的考生须按简章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中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2、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

以上资料需拍照或扫描,WORDPDF或者JPG格式均可,并于326日中午12:00之前打包发送至学院招生专用邮箱:shnumks@163.com

打包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用“报考专业方向的名称+姓名+手机号”,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张三+15566668888”;学科教学(思政)用“学科思政+姓名+手机号”;非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用“非全日制学科思政+姓名+手机号”。

3、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提交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复试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成立复试小组

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成立三个复试小组,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和非全日制学科教学(思政)成立两个复试小组。

每个小组由5名业务能力高、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

(三)纪律教育和复试监管

1、在复试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宣读考场规则或要求考生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程序告知考生复试结果。

四、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请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五、体检工作

录取的考生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与信息公开

1、全部录取工作均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

2、录取人数遵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3.总成绩计算方法:对于初试满分为500分的学科,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4、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八、违规处理

1、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在考前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附则

1、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校。考生车辆及陪同人员、车辆不可入校,请考生知晓并务必带好相关证件。

2、本办法由我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328930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