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于开展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周治华
成员:孙琳、耿步健、张凤池、白瑶
秘书:龚影寒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10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25年推免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周治华
成员:孙琳、耿步健、张凤池、白瑶
秘书:龚影寒
二、学院名额分配
基础推免数1人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1人共计2人;卓越师范生培养4名,限报本校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硕士学位点,计划推免总数6人。
三、资格审查办法
1、推免工作小组依据“报名资格”遴选。
2、报名资格如下: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有课程初考需合格,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大于等于3.0;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品行表现优良,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校发文)者不予推荐。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获二等功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5)必须是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班学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四、日程安排:
1.9月11日(周三), 学院启动本年度推免工作。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制订工作方案,上报教务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2.9月12-13日(周四-周五下午4:00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报名材料到徐汇文科实验楼409办公室。报名学生须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并有2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3.9月14日(周六下午),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的政治素质、绩点、学习能力以及其他业务特长进行核查,进行初步综合考评。严格审查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如有必要,确定需要参加特殊学术专长公开答辩的学生名单。
4. 9月18日(周三)12:15,如有必要,特殊学术专长学生进行答辩。
5. 9月19日(周四),学院初步审定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按照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通过后进行公示,并汇总材料上交学校。
五、综合排名办法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推免生选拔工作。
2.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特殊学术专长三部分组成。
3.综合得分由三大板块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占综合成绩总分的80%(学业绩点占70%+综合测评占10%);个人社会贡献10%(参军入伍服兵役占5%+参加志愿者服务占2%+到国际组织实习占3%);特殊学术专长占10%(科研成果占5%+竞赛获奖5%)。同一竞赛类别有多项获奖的,原则上只记1项(具体竞赛目录参见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教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竞赛目录)。三个板块得分总和从高到低排序。
4. 学院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或者与导师联合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且导师需出具书面推荐信,明确学生在文章中的贡献度);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含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计分。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进行公开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5.学院严格审核报名资格,根据学院公布的选拔方案综合考量,择优推荐。
6.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中途随意放弃升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小组
2024年9月10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生成绩认定细则(24年9月10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