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大马院学科教学(思政) 非全日制研究生(暑期在职)招生简章

发布者:徐剑雄发布时间:2022-09-21浏览次数:376


一、拟招生人数

2023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科教学(思政)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人数100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最终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人数及参加复试结果等情况,对招生人数在录取阶段予以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一)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在职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除上述人员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者,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

三、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的相关公告或教育部有关文件。

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901)中相应专业的“暑期在职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6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报考点选择及确认具体要求等请见当地省市招办及相关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注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参加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学科思政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4 英语(二)

333 教育综合(参考书目:参照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946 思想政治学科教育学(参考书目: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7版;全日制普通高中思想政治新课程标准,教育部印发2020版;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生活全套必修课4本教材,选修课全套6本教材,2020年版)

五、复试录取

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由学院组织,复试办法和程序等信息届时请见我院网站或学院相关通知,差额比例由学院确定,一般不低于120%

复试时考生除携带校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规定提交审核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证明原件,我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学院将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综合初复试成绩,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的考生需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

考生体检在复试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六、学费

根据上级文件,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要缴纳学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学费标准”。学科教学(思政)暑期班每年学费1.2万元。

七、学制及证书

本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暑期在职)学制3年。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其它

学校代码:10270

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 编:200234

联系电话:021-64328930

马克思主义学院网址:http://marx.shnu.edu.cn/

注: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内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研招办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7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