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章程》和《上海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学院内部公开提名推荐学工办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岗位及职数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学院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二、任职条件
1、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2、担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的,应为本学院事业编制在岗辅导员,一般应当具有本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的,应具有管理八级或管理九级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较强的管理工作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推荐提名
采取个人自荐、他人举荐、组织推荐三种方式推荐提名。
推荐表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
推荐表投递地址:学院408办公室。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