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思政课”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保证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思政课”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堂教学
围绕课堂教学须做到以下各点:
1、各教研部应在学期末确定好下学期任课教师,使之有充裕的备课时间。任课教师要按大纲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参阅有关文献,认真备课,写好备课笔记。特别是要明确讲授的重点、难点,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教学内容,并注意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学生的思想实际,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保证教学主动性和实效性。
2、任课教师在开课前要注意调查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处理好课程的衔接,要按多数学生的理论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确定好教学进度,选择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注意因材施教。
3、新开课和开新课的老师应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编写好教案或讲稿。
4、教研部要坚持集体备课制度,组织好互相听课和观摩教学等活动。
5、教师进入课堂要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广告文明。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课堂考勤,管好课堂秩序。要按时上、下课,恰当分配课堂时间。
6、课程一经开出,不得随意停课、调课、请他人代课或增减课时,如确有必要,要按教务处及部规定程序,经申请批准后方可做了变动,停课的事后要补上。
7、课堂讲授应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富于启发性;要理论联系实际,注意激发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认识分析问题的能力,切忌照本宣科;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板书清楚适当,要运用现有的电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讲授的效果。
二、课外辅导
1、任课教师要深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做好辅导答疑和补缺扶差等工作。辅导答疑一般采用个别答疑的方式,对学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难问题,可进行集体辅导。辅导答疑时要热情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要注意安排好辅导时间。
2、任课教师要指导好学生的课外学习,如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和参考书,查阅文献资料;指导学生掌握学习规律和方法,养成自我获取知识和分析认识问题的能力。
3、任课教师有责任对学生在课外合法建立的有关学习小组或社团给予指导,特别是指导好社会实践活动,使第二课堂的活动与每一课堂的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作业考核
1、各门课程可根据需要,在学习过程中安排作业。作业内容应密切联系“思政课”教学内容和我国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及学生的思想实际,一般采取写小论文的方式完成,重在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认识问题的能力。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细致,保证质量,要向学生总结作业情况。
2、各门课程在期中应根据课程需要进行必要的考查或考试,可记入学生的平时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10%-30%。学期结束均须考试,考试内容应覆盖全学期的教学内容。有关考试命题、阅卷、登录成绩等方面的要求,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