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章程》和《上海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经院党委会议研究,拟在近期启动系部主任(含副主任)整体换届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在新一轮系主任(含副主任)换届工作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4、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5、民主集中制;6、依法依规办事。
二、岗位及职数
思想政治教育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纲要教研部主任1名;
毛中特教研部主任1名;
思修教研部主任1名;
马原教研部主任1名;
形势与政策教研部主任1名。
三、任职条件
1、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2、具有相应学科的专业背景,担任系主任的,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系部副主任的,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文化程度,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学科博士点带头人原则上不担任系部主任负责人;
3、师德师风高尚,具有奉献精神,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能力强,团队合作精神好;同时,应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大局意识;
4、提任的系部主任、副主任年龄一般至少能任满一届(三年);续任的系部主任、副主任年龄一般至少应任满一年。
四、聘任程序
1. 推荐提名(2021年3月31日—4月9日上午)
本次系部主任(含副主任)换届采取个人自荐、他人举荐、组织推荐三种方式推荐提名。
2. 资格审查(2021年4月10日至4月15日)
院党委根据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 面试(2021年4月21日)
学院组织面试确定考察名单。
4. 组织考察(2021年4月22日—4月30日)
对确定的候选人考察对象,由院党委在一定范围内对候选人考察对象听取意见。
5. 讨论决定(2021年5月10日)
院党委会议讨论作出任用建议。
6. 任前公示(2021年5月12日)
公示拟任人选,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实施办法由院党委负责解释,自院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3月31日
推 荐 表
()自荐()他荐()组织推荐
被推荐人 |
| 被推荐岗位 |
|
推荐理由 |
推荐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