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上海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彭程发布时间:2021-03-18浏览次数:1225

  

根据《关于做好上海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上海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规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我院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类别

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总人数5%

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总人数15%

学术型硕士

3

8

专业型硕士

1

5

博士

1

2

总计

5

15

二、评审原则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细则(20191月修订稿)》(附件2)进行操作,确保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评审组织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评优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学院的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事务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审核、初步评审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318日,学院发布通知。

学院通过网站向全体毕业班研究生公布《关于开展2021届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2321日至327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

材料截止时间:327日(周五)下午4点;提交地点:文科实验楼408.

由研究生本人根据《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细则(20191月修订稿)》进行自我打分,并递交相关材料:

       1)《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市优毕、校优毕加分项 统计表(含个人加分表和汇总表)》(附件3

       2)加分项佐证材料复印件(发表文章需提供杂志封面封底、目录、正文)。

       3)所发表文章电子版(知网上所下载的pdf版)打包发至指定邮箱307281472@qq.com

          邮件名注明“学硕/专硕/博士xxx 申请市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 论文”。

3329日至42日,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按照评审分数高低及奖项确定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学院初选名单。

445日至49日,学院对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进行公示。

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并组织候选同学填写材料。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432230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318

  

附件1:关于做好上海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上海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细则(20191月修订稿)

附件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上海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加分项申请表(含个人加分表和汇总表)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2021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通知.doc

附件2:(201901修订版)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细则.doc

附件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市优毕、校优毕加分项 申请表(含个人加分表和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