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上海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上海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规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我院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类别 | 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总人数5%) | 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总人数15%) |
学术型硕士 | 3 | 8 |
专业型硕士 | 1 | 5 |
博士 | 1 | 2 |
总计 | 5 | 15 |
二、评审原则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细则(2019年1月修订稿)》(附件2)进行操作,确保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评审组织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评优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学院的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事务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审核、初步评审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3月18日,学院发布通知。
学院通过网站向全体毕业班研究生公布《关于开展2021届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2.3月21日至3月27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
材料截止时间:3月27日(周五)下午4点;提交地点:文科实验楼408.
由研究生本人根据《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细则(2019年1月修订稿)》进行自我打分,并递交相关材料:
1)《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市优毕、校优毕加分项 统计表(含个人加分表和汇总表)》(附件3)
2)加分项佐证材料复印件(发表文章需提供杂志封面封底、目录、正文)。
3)所发表文章电子版(知网上所下载的pdf版)打包发至指定邮箱307281472@qq.com
邮件名注明“学硕/专硕/博士xxx 申请市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 论文”。
3.3月29日至4月2日,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按照评审分数高低及奖项确定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学院初选名单。
4.4月5日至4月9日,学院对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进行公示。
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并组织候选同学填写材料。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432230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关于做好上海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及“上海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细则(2019年1月修订稿)
附件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上海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加分项申请表(含个人加分表和汇总表)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2021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