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关于开展2018年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18-03-22浏览次数:756


根据《关于做好上海师范大学2018年研究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上海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规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开展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我院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不包含委培、在职和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类别

市优秀毕业研究生(人)

校优秀毕业研究生(人)

专业性硕士

1

6

学术型硕士

2

7

博士

1

0

总计

4

13

  

二、评审原则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细则(2017年3月修订稿)》(附件2)进行操作,确保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评审组织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研究生评优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务员和学生代表任委员组成5人评审委员会,负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审核、初步评审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3月22日,学院发布通知。

学院通过网站向全体毕业班研究生公布《关于开展2018届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2、3月23日至3月28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3月28日(周三)下午4点。

由研究生本人根据《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细则(2017年3月修订稿)》提出申请,请申请人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市优毕、校优毕加分项 统计表(含个人加分表和汇总表)》(附件3)中的两个sheet表,汇总个人加分项,打印亲笔签名后,携带申请表(个人加分表和汇总表)、加分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交递至辅导员办公室(文科实验楼408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4322302,邮箱:307281472@qq.com

3、3月29日至4月3日,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按照评审分数高低及奖项确定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学院初选名单。

4、4月4日至4月9日,学院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进行公示。

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并组织候选同学填写材料。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3月22日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2018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通知.doc

附件2:(20170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细则.docx

附件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市优毕、校优毕加分项 申请表(含个人加分表和汇总表).xls